中國"依法治國"的口號經常掛在官員嘴邊,但協助維護法治精神而站在前線工作的律師,卻不斷受到政府打壓。律師組織反映,中國律師去年被註銷執業證的人數,比對上一年增加超過3倍,而握殺公義的"懀子手",竟是執法及司法人員。(劉雲報道)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後,高唱中國要"依法治國"。能體現"依法治國"的精神,莫過於國內約25萬名法律執業人員﹐根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履行職務,為受託者辦理個案。然而,現實中取得執業證書的律師,能夠履行受託人的委託,甚至可以繼續執業,原來困難重重。據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最新的數據顯示,大陸律師在2014年間被刑事起訴及無法執業的人數達13人,是2013年4倍多,並且北京及廣東的律師受到打壓為多。無奈,無法執業的律師都是遭到執法及司法人員的人為干擾。
2008年已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的范標文,自2013年起,經常處理"敏感"的案件。2014年5月,范的律事務所突然勸他離開。隨後,他即使成功覓得2所律師事務所委聘,但最終仍遭司法局從中作梗,以律師事務所的年檢做要脅,不能聘用范標文。
范標文:赤裸裸的威脅,直接跟我要轉的律師所說,如果要接受范標文律師,我知道你們的所,明年過不了年檢,即使你們所同意接受范標文律師,我們司法局也不會讓他轉所成功。
他覺得,自己成為司法局眼中釘,主要是他做了較多"敏感"的案件,其次是他發表聲明﹐ 要求釋放在大陸支持香港佔領運動支持者而被報復。
范標文:所以,他們看來以為我是一個有政治企圖的人,會威脅到國家安全。
國保知悉後找司法局談,司法局再向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壓,律師事務所便以他曾提出轉所的要求而跟他終止合同。根據中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倘6個月內仍未獲得律師事務所受聘,該律師的執業律師證便會被註銷,曾處理多宗人權案件的律師王金平便因此例而被註銷執業證。
現時,尚有2個月便屆律師證註銷期限的范標文謂,早已有心理準備律師證會被註銷,但是,他說沒半點後悔,並懷疑深圳市司法局想踢走所有在深圳執業的人權律師,據其所知已有4人遭到同一命運。
險些兒跟范標文同一命的律師王勝生,過去2年間打過民事及刑事官司,沒有刻意只做人權案件。但她誓估不到踏入2015年,她的執業生涯便跟范標文一樣,遇上深圳公安局、深圳司法局及深圳律師協會共同構建的巨牆,三股阻力下,她認為公安局是始作俑者,無端給她扣上帽子。

王勝生:可能跟外國勢力有勾結,就是我的留學背景。然後,我又去過建三江,又跟人權律師圈一起,又參與了一些這樣的案件。
曾赴笈海外修讀由聯合國提供的國際人權法碩士課程的王勝生,估不到讀書的背景竟給公安"政治定性"。她說,任何類型的個案她都會做,若案中涉及到有人權部份時,她自然把曾經學過的加以引用,但是,竟成為公安局扣陷她"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指跟國外敵對勢力勾結"的"罪名"。王勝生估計,這可能跟中國社會現時高度講求"國家安全"有關。她更肯定地說,律師事務所突然要跟她解除合同的事,是行政機構超越法定權限,以行政手段干涉法律界執業。
王勝生:是有充足的證明公安及司法局給我們律師事務所直接說話及給壓力。(律師)所裏的負責人和司法局,以致司法局和公安,他們之間的溝通是非常充份的,包括司法局和這裏的律師協會,他們的溝通是非常非常充份。
王勝生謂,公安要懲治她的意願告訴了司法局,司法局就直截了當希望她在法律界"消失",因而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施壓。她說,到現在她仍不知自己"犯"了何事,但是,亦十分明白掌權者永遠擁有生殺的大權。
王勝生:(我們)是觸動了那條線?我們是不知道的,因為這些線在哪我們都不知道,因為這不取決於我們做了什麼或想了什麼,而是取決於對方怎樣看我們,怎樣去認可我們。
由於全國318名法律人士以及社會各界744名人士發出聯合聲明聲援她,律師事務所最後作出妥協,沒再迫她離開。但是,竟要求她不做"敏感"個案。
中國法律界一直盛傳"敏感"個案不能辦理。但是,何謂"敏感"卻一直沒有準則。但是,被深圳司法局視為眼中釘的范標文,就最清楚,更發現律師協會及律師事務所都會因應司法局訂定的"敏感"案件清單,然後再自訂一套更嚴謹的名單。
范標文以深圳市司法局2006年訂定"敏感"案或事件的規定為例,當中有9類,國家安全、政治體制改革的個案自然列為敏感,但是,關乎社會民生的個案若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及穩定,不管是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都列為"敏感"。規定中更列出一些個案如群體性個案影響黨權關係,或個案涉及補償、拆遷、企業關閉併轉、職工下崗安置、非法停職、基層爭取民主選舉、拖欠工程款項、勞動糾紛、房地產購銷合同和物業管理引發的民事紏紛、政府部門違法侵害群眾利益的行政紏紛,及司法部門執法不公的糾紛案,都同樣視為"敏感"個案。
雖然,司法局沒說"敏感"個案不能做,但是,當清單下達到律師協會及律師事務所時,两者都會自我審查,再增添一些原本沒有列明的個案,然後索性述明某些個案不能做,當中如法輪功及邪教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或實施反黨及反政府的案件、司法行政機關至黨政機關認為屬於敏感性的案件都不能做。有些案件則必須先取得律師事務所主任同意才可受理,當中包括案件發生地或受理部門所在地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五名或以上嫌疑人的複雜案件,及已被新聞媒體跟踪報道的案件。
律師執業遇到行政機構阻撓,圖"終止"律師執業生涯,即使律師仍可執業,但也不一定能在法庭上可暢通無阻。去年12月,在遼寧省遼源市泰安區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張科科,遭審判長不斷插嘴中斷其發言外,更遭法官指示庭內的國保把他帶走。
張科科說,事件令他覺得氣憤兼委屈,法院剝奪律師的辯護權,令律師自己也不能開口講話,不能得到案件的詳細內容,未能履行職責。被國保當庭帶走往派出所問話的事,他說甚為罕有,然而,國保與法庭早有微妙關係。
張科科:國保在法庭出現是非常正常及普遍,他們可能是在旁聽,在法官旁邊給法官遞字條。
張科科:習近平現在大權集於一身,不會接受任制衡及挑戰。當有律師據理力爭,依法申辯而被習視為挑戰其無尚權威時,他就會遇佛殺佛。
3名律師都認為作為代表及保護法律界權益的律師協會,有不可逃避的責任為他們權益遭無理侵奪而發言,但是,他們亦十分明白這願望難以實現,因為律師協會從來不是獨立自主的團體履行應有的職責。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對於越來越多律師遭到無理的對待,他表示感到傷感又憤怒。他估計箇中原因,跟習近平大權集於一身有關。
何俊仁謂,習近平的施政高壓,包括針對律師用的各種手段比江澤民甚至胡錦濤的年代越來越寬濶。對習近平口中的"依法治國",他說,不一定是好事。
何俊仁:依法治國,有時也不一定是好事,倘若那些是惡法,若依照惡法治國時,法律便變成打壓異己的工具。但是,現在較依惡法治國還衰,有時根本不依法。
他呼籲,海外國家領袖不要只著重經濟發展,應同時讉責中國侵犯人權的事,該會往後仍會就中國律師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向聯合國提交報告,冀望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