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博客作家莫之許向本台表示,他原定乘坐二時半的飛機到北海道,與同學在日本聚會,下午大約一時,他在廈門機場邊檢人員檢查護照時,電腦發出一些訊息,該邊檢人員要求他到休息室等候,大約半小時後,他們告訴他,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總隊警員告知廈門邊檢要求阻止他出境,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章第八條第五款,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不過,他的護照沒有被沒收。
他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我不得出境。後來我在下面找到一位值班警官,到底是根據第八條的那一款規定,他說是第五款,可能是危害安全,他不管你做什麼事情,反正這段時間,便不讓我出去。
莫之許又指,他曾經向邊檢人員要求書面通知書,讓他向旅行社解釋不能出發的原因,他們表示沒有任何文件,不過,答應如有需要,可以口頭作證。莫之許表示,其實出發前,他有些心理準備可能受阻,因為近期如艾曉明、北風、温克堅、郭玉閃、昝愛宗等也相繼被限制出境,所以他對事件沒有太訝異。
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負責人郭玉閃表示,他曾在7月中旬,要前往歐洲參加歐盟的NGO會議,被阻止出境,當時邊檢人員沒有提供任何理由,護照也沒有被收走。
郭玉閃又指,7月初,他欲前往波蘭出席活動也被國保阻攔,以前他沒有試過不能離境。他說:我是兩個活動被攔住,一個是去波蘭被攔住,我知道中國只有我一個人,其他去布魯塞爾有好幾個人,那個活動萬延海也去了,反正這個事情(被拒出境原因),他不告訴我,我們很難知道。
另外,維權律師江天勇則表示,5月17 日,他從北京機場準備搭機前往美國出席一個活動,在邊檢人員檢查護照時,電腦便出現訊息,然後他被帶到一房間等候,一個多小時後,邊檢人員指核實上級後,告訴他不能離境,原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章第八條第五款,他曾向邊檢人員要文件作實,該人員說要向他住處的派出所查問,但派出所表示並不知情。另外,同一天,唐吉田律師在羅湖海關也被拒出境。
江天勇指,除了維權律師外,維權人士也先後被限制出境,他相信當局巳擴大禁止出境的名單。他說:具體的時間不知道,反正3、4月以後,我們發現一大批人,原來沒什麼問題,現在都不能出去,甚至我們認為,張凱怎麼不能出去,郭玉閃不能出去,現在莫之許不能出去。現在看來不只維權律師,一大批在公民,或公共領域裡比較活躍的人,都被採用這種措施。
中國社科院前法律學者范亞峰向記者表示,從事件看來,愈來愈多的人被列入危害國家安全的對象,從律師、學者,到維權人士,包括普通公民,這份名單反映維稳體制內在邏輯荒謬,這個怎樣操作,完全不可追究,沒法訴訟,可以說是剥奪公民基本權利。范亞峰又指,就大批人被指違反出境入境管理規定,這是不可追究的法律,如沒法透過司法、行政渠道追究的話,這便涉及濫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