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地民工被欺壓的遭遇

外地民工在廣東工作經常遭執法人員和僱主欺負,很多民工申訴多年仍未能討回公道。有民工自發協助被欺負的工人,卻遭受打擊報復。(張麗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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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直桂是湖北省崇陽縣人,九年前,當時只二十來歲的王直桂,與眾多年輕人的願望一樣,想到外面世界闖一闖。他離鄉別井,隻身到東莞打工,但原來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平步青雲,王直桂遇上的,簡直是一場就惡夢。

他經常遭僱主欺負,工作了三個月仍不獲發工資,後來包工頭還失蹤,結果白做一場。由於沒有暫住證,他經常遭公安人員勒索和毆打,結果在東莞工作了大半年,一點積蓄也沒有,後來還被關進大牢。

他說,在看守所的九個月裡,每星期都遭公安人員毆打,身上有超過一百處傷痕。到了離開監獄時,他已變得神智不清,並完全失去記憶,家人都全不認得,右腿亦被打至傷殘。

他說:“幾乎每個星期,不是這個區,就是那個區,都是派出所的民警,拳打腳踢,最殘酷是冬天時把一桶冰水從頭倒下去。他們把我們這些外地人不當人一樣,想打就打。”

王直桂說,當時還有很多民工跟他一樣,因為沒有暫住證被關進大牢,而且都遭毆打。他親眼目睹兩名民工在看守所被打死。兩人關進看守所都不到一個月。其中一人是他的同鄉,死時只有二十來歲。

他說:“我們在同一工地做事,他身體比我還好。他第一個小孩只有一歲,第二個也是剛剛出生,出生前他還寫了信給太太說,小孩出生他一定回家,結果他太太生了小孩不久,就接到電報,說她丈夫死了。”

經過長達七年的治療,王直桂終於恢復記憶。此後,他多次向東莞當局投訴,希望追究毆打他的公安人員的責任,並告上法庭,但法院拒絕立案。他感到在中國要討回公道已經沒有希望,一度打算輕生。

他說:“八月奧運會時我到北京,我包包裡有一樽汽油,我打算在天安門廣場自焚死了。我這一輩子沒意思了,把他們這樣搞,我恨透那些官員,沒有一個為老百姓服務的。”

黃忠林是江西省獨城鎮人,九七年到東莞工作,在一家港資紡織廠打工。她說,自己一直表現良好,但今年二月突然被工廠無故辭退,原因是她拒絕巴結上司。

她說:“很多員工請他們吃飯,或封紅包。就是因為有人這樣做,想坐我這個位子,但我沒有這樣做,他就把我辭退了。”

黃忠林說,按照勞動法,工廠應向她補償近五萬元,但工廠沒有補償。她委託東莞青天法律諮詢服務所為她入稟法院,起訴工廠違法,近日被法院判敗訴。

青天負責人肖青山說,東莞市中級法院本周就他代理的兩宗不合理解僱案件作出裁決,均判他的當事人敗訴。他認為,法院此舉純粹為了打擊報復他。

他說:“他們要把我趕出東莞,因為我天天寫文章,把真實情況在網上反映,他們恨我,說我把他們的臉丟了。人家看到我辦的案件都輸,就不敢再找我。”

記者問:“這樣的案件你以前代理過嗎?”

他說:“代理了,都是羸的。”

肖青山已為兩名民工上訴。他說,在東莞,願意免費為民工提供法律意見的僅他一人,若他結束青天,就再沒有人為東莞的民工爭取權益。他促請傳媒關注他的情況,迫使當局停止迫害他。

本台曾致電東莞市勞動局查詢,值班人員表示,暫住證的問題由公安部門負責。至於有關辭退補償不足,受害人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本台曾致電東莞市公安局,但電話沒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