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台縣村民馮勇軍早前因水庫污染問題以遊街形式向縣政府送“不作為”錦旗,被刑事拘留,檢察機關週一(22日)決定不批准逮捕被釋放。該村村長找藉口拒絕採訪,辦案民警對媒體報道認為有炒作之嫌。(夏詩閩/陳小波 報道)
大陸京華網報道,8月10日四川省三台縣白頃鎮黃龍村村民馮勇軍等9名村民手持“敬贈三台縣環保局:踢皮球先進單位; 污染不止三台縣環保局有功, 舉報無力白頃鎮眾村民無顏”的錦旗,在縣城步行,但隨即被警方抓獲。
三台縣公安局回應,馮勇軍等人的舉動在“人數、規模以及其他行為是游行示威的行為,這種行為未申請,違反了游行示威法以及相關規定。” 馮勇軍被刑事拘留,另外8名村民被釋放回家。8月22日當地檢察機關決定不批准逮捕,釋放了馮勇軍。
馮勇軍的妻子謝華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黃龍村的污染問題主要是村裡外包養魚的百頃水庫,因為養殖戶經常拉著雞、鴨等糞便往水庫倒,使得水庫周圍臭氣熏天,村裡的井水也被檢測出大腸杆菌超標。她家住在水庫附近,養殖戶除了往水庫裡傾倒糞便外,還在她家水井附近堆放糞便,導致井水沒法使用。有關污染問題他們向鎮政府,三台縣環保局反映多年未得到解決。在無奈之下,決定給鎮黨委政府,三台縣環保局送“不作為”錦旗。馮勇軍在送“不作為”錦旗前,曾於8月8日晚在當地論壇發帖咨詢有關行政機關不作為,送錦旗是否違法的問題。
就事件,本台記者聯絡黃龍村書記蒲祥充了解有關情況,電話接通後蒲祥充稱自己忙拒絕接受採訪。
曾參與辦理馮勇軍刑拘案的三台縣公安局楊警官週五(26日)對本台記者表示,不方便透露有關案情的經過,建議記者和當地宣傳部門聯繫。對於媒體有關此案的報道,楊警官持有異議。
楊警官說:我是馮勇軍他們這個案件戶籍派出所的民警。新聞媒體其實和公安執法是一樣的,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我也希望新聞媒體的報導能夠客觀真實一點兒。新聞媒體就應該是求真,然後客觀的報導,不能誤導廣大(群眾)。
記者撥打三台縣宣傳部電話無人接聽。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稱馮勇軍等人的行為是“一次觸及當地警方底線的訴求表達。”三台縣公安局副局長岳波接受採訪時表示,對馮勇軍的刑拘不是因為送“不作為”錦旗,而是其游行的事實和造成的惡劣影響。
新浪微博網友評論事件時稱:“百姓有苦無處說,為官無臉照樣做。”“不用顏色革命,自有陳勝吳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