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發不服判決,上訴至湖南省高級法院後,代理案件的北京律師馬綱權從九月中起,多次聯繫該法院,要求辦理二審律師委託事宜,但法院的工作人員,以案件的卷宗未移送過來為由拒絕,其後更在上周四告知律師案件已結案,無需辦理委託手續。
馬綱權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事件經媒體揭露後,法院突然改變態度,容許律師介入。
馬綱權﹕“後來就是你們自由亞洲電台向湖南省高院查詢,法院就打電話來說讓我們把有關的手續趕快郵過去。”
馬綱權說,他們同時向法院申明,若剝奪謝長發獲得律師的辯護權,日後所作的裁決亦屬違法。
馬綱權﹕“我們同時在律師函內申明,拒收律師的委託申情是違法,法院在二審時,無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就作出裁決,這個判決也是違法。”
馬綱權說,他們同時亦把辯護辭寄給法院,他相信法院只會作書面審理。
謝長發的弟弟謝長禎對法院試圖剝奪哥哥的辯護權感到非常憤怒,他相信法院只是在壓力下作表面工作,裁決早已預定。他計劃在美國總統訪華期間,呼籲他關注事件。
謝長禎﹕“他們都是做表面文章,我估計不會改判的。等奧巴馬來訪時,我準備搞一個呼籲書,呼籲釋放我哥,我現在周圍打電話,叫人簽名。”
57歲的謝長發於1998年,因與湖南其他異見人士發起成立 “中國民主黨湖南籌委會”而被拘留。其後謝長發一直積極參與維權工作,經常向外界發佈政府黑幕,因而受到打壓。謝長發於去年6月下旬被長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8月初被正式逮捕,案件於今年4月審結,法院9月判處謝長發有期徒刑13年。
另外,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拆遷戶楊雲彪的家人,上周四收到西湖區公安局的通知書,指楊雲彪因涉嫌 “破壞生產經營”被正式逮捕,關押於西湖區拘留所。
楊雲彪的妻子孔秋華表示,包括她家在內的土地被政府徵用後,至今五年未開發,村民等要求復耕,當局借此指楊雲彪阻止當地政府和開發商徵地施工。所謂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強加在楊雲彪身上的罪名,主要是報復他維權。
孔秋華﹕“是架禍他的,我們的房屋被強拆,他就是要維護自己的權益,要上訪,就打擊報復他。”
孔秋華說,兩年多前,楊雲彪家的房子被強拆時,他抱著煤氣瓶爬上房頂抗議,其後被指妨礙公務,判刑兩年,剛於今年初出狱,現時又再一次面臨牢獄之災。她呼籲外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