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中判刑最重的是張潔,入獄六年。其次是王秀華,被判刑四年。王秀華的兒子湯先生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案件上月下旬開庭後,就一直沒有收到法院的消息。近日有訪民告知案件已宣判,他遂向船營區法院查詢,才於上周二取得裁決書。原來法院在本月6日已宣判,但他作為家屬,亦是案件代理人,都無收到任何的通知。他批評法院無理剝奪家人的知情權。
湯先生說:一個阿姨告訴我的,說已經宣判,我就去取判決書,是我去求的。應該通知一下。我是家屬,也是辯護人,是應該知道的。
湯先生說,案件開審時,母親情緒激動,感到受屈,數度落淚。他相信母親獲悉裁決後,肯定承受不了。現時正準備為母親提出上訴。他說:在庭上都哭了,情緒也不好,激動。判刑她肯定接受不了,我現在每天也睡不好。這是領導的官僚主義,對群眾的訴求處理不當導致的。
張潔的姐姐張秀雲認為裁決不公,五人都是各有冤情,上訪多年不獲解決,才被迫抗爭。當日誘騙他們返會地面時,答應不會秋後算帳,現時卻出爾反爾,不單沒有認真為他們解決問題,反而利用法律作為打壓的手段。她相信當局認定妹妹是帶頭人,因而重判她入獄六年。她說:張潔爬上塔吊,不是無理取鬧,這麼多年,問題不解決,都是官員在積累,激化矛盾。
張秀雲又說,妹妹的健康狀況令人憂慮。開庭當日她無法自行走動,要被抬到法院,人亦非常消瘦。她說:身體非常糟糕,起不來,特別瘦,好像只有骨頭。我又聽說她在看守所內,腿骨折,甚麼原因不知道。
同案被判刑的還有鄧偉入獄三年,李淑芬判三年緩刑,及年過七旬的鄧淑蘭,被判刑兩年。
吉林訪民張潔等五人去年5月底在北京上訪期間,爬上塔吊,抗議當局長期不解他們的問題,事件擾攘近20小時。五人當日隨即被押回原地關押。案件於上月20日開審。
去年5月初,7名遼寧省訪民在北京上訪期間,登上一座80米的高塔抗議。其後其中4人亦被以 “擾亂社會秩序”,分別判刑兩年到四年。
另外,湖南省漣源市訪民劉迎春等十多人,上月底前往北京上訪,期間曾到天安門參觀。他們近日返回當地後,就被公安從住所帶走並拘留。
漣源市看守所一名工作人員證實劉迎春等人被關押在該處,要拘留十天。但就拒絕透露原因。這位工作人員說:他們不能接電話的,要拘留十天,原因等他們出來你自己問吧。
據維權網站民生觀察的消息,他們因到天安門廣場參觀過“毛澤東”的肖像而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