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一審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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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周四被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半。家人及律師都表示不能接受,但胡佳對是否上訴存有顧慮,稍後才作決定。裁決引起海內外強烈的反應,譴責判決不公。(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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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和妻子曾金燕。(法新社)

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就胡佳的案件,周四上午開庭宣判,胡佳的律師、妻子及母親都有到法院聽判。而在法院外,有近50名境外記者前往採訪,亦有近二百名外省和北京訪民在現場聲援胡佳,部份人高叫 “我們要法律人權”,當局亦出動大批警察戒備。

法院指胡佳在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海外網站發表5份文章,亦曾接受兩次境外媒體採訪,進行惡意造謠,誹謗和煽動,妄圖達到顛覆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但鑒於胡佳在審訊過程中,能夠悔罪,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因此從輕處罰,判處入獄三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胡佳的家人聽完判決後走出法院時情緒激動,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表示,裁決不能叫人信服。她說﹕他們可以用各式樣的方法叫你口服,但是你心裡服嗎! 胡佳也是很希望很驕傲奧運能在中國舉行,但是他不希望因奧運會很多貧苦百姓過得更痛苦。

胡媽媽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判決不公。她說﹕我很失望,量刑太重,如果中國的法律和國際接軌的話,他就是無罪的。

胡佳的律師李方平表示,胡佳聞判後,顯得很無奈,作為辯護律師,他們認為判刑不能接受。李方平下午會見胡佳,討論是否上訴的問題,李方平說,胡佳對上訴存有顧慮,需要時間考慮。他說﹕胡佳覺得上訴無用,加上他的身體狀況,他兩年前肝硬化,要靠藥物維持,看守所的條件差,對他的健康不利。

律師下周會再與胡佳見面,屆時就是否上訴作出決定。

到法院聲援胡佳的北京訪民周莉表示,他們都對裁決感到氣憤,亦對中國的人權發展感到悲觀。她說﹕政府這樣不顧國際輿論壓力,也不顧國內社會的現狀,自己面臨這麼多問題,作出這樣的判決,大家到很憤慨,而且對中國政府及以後的人權發展狀況持更悲觀的態度。

法院的裁決引起海外強烈的反應,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歐盟要求立即釋放胡佳。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及國際記者聯會都譴責有關的裁決,指中國違背申辦奧運的承諾,並要求撤銷對胡佳的判刑。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回應海外的指責時表示,案件是依法審理﹕“我們不能因為舉辦奧運會就不實行法治,你提到的案件根據法律程序審理,我們希望有關組織尊重中國法律,不要借所謂人權問題干預中國內政。”

34歲的胡佳因長期從事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及維權活動而受到打壓,他於去年底被拘留,今年一月被正式逮捕。案件於上月中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