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縣示威被捕的藏民未滿一個月,當地法院進行判刑。在印度的西藏人權民主中心發言人江白木浪表示,7月5日,甘孜縣人民法院向13名6月期間示威的僧尼、藏民判刑,其中2人為19歲的索南曲嘉及索南尼瑪,各判3年有期徒刑,2人6月25日在縣城示威被捕,他們均枇自拖壩鄉;另外11人則未知詳情,至於判罪並不清楚。江白木浪又指,甘孜地區高級官員7月5日巡視縣城時表示,當局依法打擊民族分裂主義絶不手軟,要受法律制裁。
他說:“這個判刑沒有公開,我們看甘孜地區有些網站及官方也沒有公佈,都是秘密宣判,沒有公開。
江白木浪又指,法院判刑當天,大批公安及幹部清查甘孜縣達西卡赤寺(譯音),召集所有僧人開會,尤其曾到印度僧人遭特別查問,其中洛桑曲秋、赤巴翁珠 90年曾到印度南部習佛8、9年,2人被帶到公安局關押。
就藏民判刑,記者曾致電甘孜縣人民法院,電話一直沒人接聽。而甘孜州法院職員則表示,不清楚有藏民上週被判刑。
甘孜州宗教局官員指,沒有正面回應是否有僧尼因示威判刑。
記者:甘孜縣僧人、尼姑是否因涉及示威被法院判刑?
官員:僧人、尼姑觸犯刑法要問法院,法院有量刑標準。
記者:是否一般示威會被判刑?
官員:不是,那是不會的。
記者:最近甘孜地區的寺院是否嚴格管制?
官員:我不是寺院管理,你得問寺院僧人管理的人。
而縣城賓館職員向記者表示,好像有僧人到縣城發傳單,近日當地警察仍然很多,人數不清楚,藏民可自由進出縣城,但僧尼則受限制。
中國法律教授王友金認為,被告由公安拘捕至移送檢察院,再由法院判刑,半個月時間是合法的。另外,法院審判時,應該家屬旁聽,除非案件涉及竊露國家機密案件。
他說:“但是一般案件,好似宗教案件應該淮許家屬參加,如果不讓家屬參加則違法,宗教重要案件,一般要有律師參加。
《西藏人權民主中心信息》指,甘孜縣自6月6日以來,截至6月30日,當地巳有39名僧人、尼姑及藏民因示威抗議被捕。而國際聲援西藏運動組織則指,截至7月11日,有72人被捕,其中35人身份名字巳清楚。
另外,西藏作家唯色推特指,來自甘孜州爐霍縣25歲藏人作家白馬仁青(Pema Rinchen),7月5日,他在爐霍縣被公安抓捕時,遭到毆打,翌日被送到縣醫院治療。他的家人接獲公安的拘留通知書,指其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事件向外界披露後,爐霍縣當局懷疑是其家人所為,週六及週日傳喚他的叔叔,其家人至今仍被禁止到醫院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