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周五早上在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也是劉賢斌在刑拘以來第一次開審。劉賢斌妻子陳明先對記者說,在丈夫刑拘約9月個以來第一次見到對方,精神還可以。可是在整個審訊過中律師辯護時多次被法官打斷,而劉賢斌所寫的自我辯護聲明也被法院收走,只讓劉賢斌說了幾句話,沒有給他最後陳述機會。
陳明先又說,法院內外的保安非常嚴密,全部通往法院的路口被警察拉上了警戒線,行人與車輛就無法靠近法院。而參加旁聽的有21人,其中19人是當局安排的,只有她與劉賢斌的大哥兩人,以家屬身份獲准旁聽。在長達約2小時的審訊後,法官即宣判劉賢斌罪成。
陳明先認為判決非常草率。她說︰“是莫須有,他說是影響巨大,實際上中國的民眾有沒有、能不能看到這些文章,他們都非常的清楚。在審判的過程是不夠嚴謹和公正,而且很明顯是一個走過場,這裡草率且簡單,而且裡面是有問題的。”
至於會否提出上訴,陳明先說,目前仍無法跟丈夫見面,但她估計劉賢斌不會上訴,因為即使上訴法院也不會給予他公正的審判。對於若上訴能否駁回10年刑期或減刑,負責擔任劉賢斌辯護律師之一的王偉有所保留。他說︰“還要看陳明先要不要上訴,這個訴訟的把握也太難說,因為無法評判。”
據“維權網”報道,當局在開庭前分別警告或軟禁四川及外地一批維權人士,阻止他們前往法院旁聽。已被嚴密監控多日的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表示,據他了解,不少訪民和維權人士欲到法院聲援,有訪民在接近法院時被帶走,亦有即日被遣返。他說︰“就是有幾個訪民願意去旁聽接受法制教育,結果三個人被抓了,現在還沒放出來。一人被抓了後強制性送回去成都。”

另外,各地維權人士成立的“我是劉賢斌”關注團,紛紛發表聲明抗議判決不公。10多名香港關注團的成員,帶同標語前往中聯辦,抗議中國政府政治審判。成員之一的潘嘉偉對記者說,劉賢斌因發表批評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被以言入罪,而且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也超過了法定最長不超過五個月的規定,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同時對於重判10年刑期,他相信是由於最近在大陸展開的“茉莉花革命”爆發後,當局有意借此來作為警示。
他說︰“見到只是文人出於見到社會問題去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政府以什麼理由居然說他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呢?我們估計最近茉莉花行動,令政府非常緊張,將這個案件作為一個警示,批評政府的下場就是這樣。如果真的是這樣就非常恐怖。”
出生於四川省遂寧市的劉賢斌,現年42歲,曾參與八九年的六四學生民主運動,也是《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之一。他曾於1991年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後於1992年被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2年半,剝奪政治權利1年。1993年刑滿出獄。
出獄後的劉賢斌仍堅持推動民主事業,展開營救異議人士以及組建中國民主黨的活動。1999年7月被遂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8年11月出獄。去年6月再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並於7月5日被正式逮捕。(文宇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