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入獄三年的遼寧訪民樊翠珍女兒向本台表示,已經向市終審法院提交上訴申請,但法院表示,她提出上訴只會浪費時間,而法院亦不會開庭再審。她說:我給市的法官打電話,他說你怎麼上訴平反都行,案件只會是維權原判。他是地方政府說了算的意思。
今年5月8日,七名到北京爬煙囪抗議的遼寧訪民被帶返遼寧省建昌縣,公安局立即作出拘禁。兩個多月後,建昌縣人民檢察院對韓錫軒、韓玉成、樊翠珍、劉青榮、四人以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提出起訴,8月12日開庭受審。直至本周日,建昌縣法院就下發了判決書,分別判處韓錫軒有期徒刑4年、韓玉成、樊翠珍有期徒刑3年、劉青榮有期徒刑2年緩期執行。而事件中另外三名訪民,張行龍、張桂庭、王志廷獲法院列作另案處理。
樊翠珍女兒指,他們接到判決書後立即提出上訴,但法院一直没有回應是否接納,只叫家屬等消息。她指,將近六十歲的媽媽一直被關在縣看守所中,但公安部門拒絕網開一面讓母女見面,即使想為母親送上一點藥物和衣服也被禁止。她指,在事件中媽媽並非主謀,而辯護律師亦曾指出七名訪民爬上的煙囪並非公眾範圍,檢察院的控告罪名並不成立,但法院仍然要作出違法判決,目的是要威嚇樊翠珍等人從此不要再作激烈行為,不要令建昌縣政府丟臉。
她說:政府根本没有有力證據,總之他們說了算。我問我的律師,他說我媽這種情況正常不判刑,因為我媽不是主謀,最多都是關兩天就放了。但那個法院的人就跟我們說,就因為怕他們再次上訪,所以就要對他們判刑。
另外,在事件中被判入獄四年的韓錫軒,她的姐姐韓錫蓮向本台表示,接到法院寄來的判決書後,立即為弟弟提出上訴。她指,弟弟的房屋和農地早年被地方政府強徵,多年來投訴不果,才迫使弟弟走投無路到北京爬煙囪希望得政府回應,最終弄致這個結果是地方政府一手造成。她認為弟弟在眾人中刑期最重,是政府的報復手段。
她說:誰了解這個法例,為何有一個罪有些人判三年有些人判兩年,這個政府太黑暗了。我相信是因為我弟弟曾經到法院控告那個縣書記侵吞他土,所以被打擊報復呢。
5月7日凌晨,韓錫軒、韓玉成、樊翠珍、劉青榮等七名遼寧省建昌縣訪民攜帶傳單和條幅,去到北京豐台區一間私人物業公司院內,爬上一條高75米的煙囪,抗議政府腐敗和表達訴求。40多個小時後,遼寧省政府官員跟訪民達成協議,七名訪民其後被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