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達堅定要透過訴訟爭取一家生存權

內蒙古異見人士哈達被監禁及軟禁達19年後,他準備向中國當局提出控訴。哈達在一段去年12月19日錄影的視頻上,就控訴的理由作出解釋及表明立場。

哈達就下一步行動提出法律訴訟表示,重點包括在他完成了15年刑期滿後,還遭受到4年軟禁;而且在這段時間,以虛假指控對待他的妻子辛娜及兒子威勒斯,以圖逼使他承認控罪及放棄思想,和當局合作。他指是內蒙公安廳、內蒙政法委等的非法勾當,所以要控告他們。

就經營的書店問題,內蒙有關當局誣陷辛娜後,不讓她經營書店,也不讓兒子接手,這明顯是違法,以威嚇方式繼續對他們一家逼害。而且後來在開書店及處理書的問題上,製造障礙,故意刁難,把基本的生存權作為籌碼進行要脅,到了窮兇極惡的程度;更多次剝奪兒子工作的權利,使逼害變本加厲。

哈達說,在他釋放之前,有關當局聲稱可提出訴訟;但其後指只能在中國境內申訴,不能從國外提出,同時對代理律師作出出境限制,進行打擊報復。他指出,其言論自由受到限制,對他接受媒體提出警告。

他表示,到現時當局不僅沒給予生活費,還凍結妻子的銀行賬戶,亦再次禁止兒子外出謀生。在接受一些採訪後,生活上所必需的電器不予購買。而國保對其弟表示,希望弟弟繼續勸他放棄思想, 要聽他們的話,和他們合作,否則很多生活上的必需品都可能不准購買。

哈達表示,出監前,已準備好 從關押的“黑監獄”,走到這個社會的這個“大監獄”。在過去十天的事實來看,令他更加堅定要通過法律訴訟,爭取一家三口生存權的信念。

哈達於1995年底被公安逮捕,翌年被法院以“分裂罪”及“間諜罪”判處十五年徒刑。2010年12月刑滿出獄後,他與妻兒仍被限制自由,他被軟禁在呼和浩特一處地方四年。哈達指,囚禁期間曾受酷刑導致傷殘。妻子辛娜被指控非法經營判刑,判三年緩刑五年,兒子被指控涉嫌吸毒,關押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