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轉發64圖片被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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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維權人士顧義民在網上轉發六四圖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近日被檢察院正式逮捕。另外,廣州年青網民楊霆劍涉六四活動被行政拘留,期滿後已失踪十天,家人週一報案。(海藍報道)

顧義民妻子徐燕向本台表示,週六(15 日),她接獲常熟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書,丈夫在6月14日下午約7時,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目前羁押在巿看守所。

徐燕的丈夫顧義民是於6月1日下班時在工作地點被派出所警察帶走,當晚顧義民曾致電說要到派出所談話,並約定其後到岳母家,結果一直沒回家。翌日下午,徐燕接到公安告知其夫被刑拘。律師曾在6月7日到看守所要求見面,但當局以顧義民涉及顛覆國家罪為由,不准會見。現時他被逮捕,律師將再到看守所會見,具體日期未知。

徐燕又指,事源顧義民在六四敏感日子前,在網上QQ空間轉發一張有關六四事件的圖片,警方曾跟她說為了一張圖片,但具體沒說清楚為何被拘留,她估計是涉及這張六四圖片,前面寫著紅色字"八九六四",後面是動畫寫著"拿下中共"字樣。

她說:他是在QQ群裡面,不知道是誰發的,從他的微博發出去。後來警方給我看,我才看到,上面好像寫著"什麼2013,拿下中共,六四屠城日",應該是這張圖片,我感覺他們的意思,是因為這張圖片,說他是煽動顛覆罪。

大約個半月前,4月29日林昭遇難紀念日,顧義民一度被當局以"非法集會"罪名被刑拘。徐燕指,顧義民在4月28日巳被公安關在派出所,沒去拜祭,而且也沒約同任何人,不明為何被指非法集會。翌日晚上,顧義民獲准取保候審,期限一年。

另外,廣州兩名80後網民邱華及楊霆劍,因在網上發起"64上街找手機"活動,被行政拘留15天,6月8日二人期滿,邱華送回老家四川,楊霆劍至今仍未有消息。吳魁明律師指,由於家人在江西及廣州花都巿沒法找到楊霆劍,他的父親、妻子及四名網友週一(17日)上午,連同他再度到花都拘留所、公安局、站前路派出所查問,但沒有任何消息。最後到芙蓉派出所報人口失踪,警方已受理,其家人做了筆録。

吳魁明又指,楊霆劍失踪有兩個可能,一是被國保非法羈押,二是可能在回家途中發生意外。他說:現在的國保經常幹這種事,他們非法羈押人,像行政拘留,這個有法律手續,這個就好辦,但是他經常連法律手續都沒有,把人變相拘禁在某地或去旅遊,然後這個時候不讓你知道消息,這是第一種情況。

5月24日,邱華及楊霆劍被廣州警方傳喚後,被當局以"涉嫌策劃組織參與遊行示威"罪,將二人行政拘留,二人同被關押在花都拘留所。

記者曾致電芙蓉派出所,公安指,具體要向巿公安局查詢。

另外,江西新余市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李思華等,在4月27日涉公開官員財產活動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而劉萍在6月4日改為涉嫌非法集會罪被逮捕。廣州維權人士李小玲、江西公民劉嘉青及網民吳斌,曾到新余巿聲援劉萍等人,被當地警方拘押。

李小玲表示,上週五(14日),三人抵達新余巿並住在維權人士李雪梅家,還有邹桂琴及劉喜珍,吳斌提前離開。翌日早上,七、八名便衣闖入家中,把他們五個人帶到抱石路派出所,便衣沒出示傳喚證。她又指,抵達派出所後,五人被分開做筆録,她被帶到詢問室,兩名女警要求脫衣服搜身,她要求看檢查令或傳喚證,因為她沒犯法。女警回答說是口頭通知,奉上級命令,所以沒有出示文件。她不願脫衣,曾大喊劉嘉青,但女警強行脫衣搜身,她向女警明言,將控告警方違法。

李小玲又指,搜身後,她被帶到另一房間做筆録,要求交代在新余巿的行程及目的,下午約4時,她獲釋放,四名公安把她押送至新余巿火車站,才讓她獨自離開。

她說:然後她們叫我脫衣服,我就不脫,你說要我脫衣服,你把搜查令給我,我犯了什麼罪。最後叫我去做筆録的時候,我跟兩個做筆録的公安說,剛才那兩個女警是知法犯法,你們這樣違法,我會去省公安廳告你們。

劉嘉青則指,警方查問時,他曾抗議李小玲被羞辱,公安態度惡劣,並拍枱罵他。其後筆録僅做一半,他拒絶做,也拒絶簽名。直至晚上才10時多,由吉安縣公安到那裡接他走,他被送回家中,當晚仍有四人在家中監視,翌日才離開。

另外,李雪梅身體不佳,在派出所查問短時間獲准離開,但公安對邹桂琴及劉喜珍態度很差,劉嘉青指,他離開派出所時,二人仍在問話,稍後才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