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多名維權人士及公民因不同理由遭打壓,重慶、湖南兩名公民疑因涉及"同城飯醉"活動被拘留﹔安徽周維林因網上文章被行政拘留﹔江西新余巿劉萍等三人涉及公開官員財產活動被當局以涉嫌非法集會起訴,7月中旬或開庭審訊﹔女權工作者葉海燕再被廣州公安驅趕。(海藍報道)
重慶巿民羅亞鈴上月28日,因涉及網上法輪功的照片,被國保及公安先後傳喚後失踪,上週二(2日)證實被刑事拘留。
羅亞鈴朋友謝丹向本台表示,他與劉永輝、華一受其母親委託,上週分別三次到江北區大興派出所查詢,公安表示稍後自有結論。他指,羅亞鈴被公安以網上發法輪功宣傳照片傳喚,他們曾在網上查看,發現羅亞鈴並沒有轉發這些照片,公安刑拘她時,已改用別的理由,暫時家屬未收到拘留通知書,不清楚當局以何種罪名指控,他們猜測她涉及發起"同城飯醉"活動。
謝丹說:傳喚是一個理由,現在的狀況應該是另外的理由。沒有書面證明她是以哪一個罪名,這個具體沒有說,所以我們不能下結論。我們猜測當然就是因為同城吃飯這個事情,有可能她是發起人之一
此外,家屬曾找過律師介入,但律師被當局阻止前來重慶。目前羅亞鈴被關押在江北區拘留所,警方沒有傳喚證及扣押物品包括電腦歸還家屬。
同樣涉及同城飯醉活動的湖南邵陽維權人士劉少華,上月30日失踪無消息。
邵陽維權人士張善光指,他被證實行政拘留12天,相信與他是同城飯醉活動的主要人物有關。
張善光說:因為同城飯醉可能是他為主,邀請大家出席,由他發起,可能是這個原因。
大陸部分城巿公民,每月最後一個週六,當地朋友自動在網上發起聚餐,名為"同城飯醉"活動,該活動自去年下半年開始,但近幾個月,當局對該活動的打壓升級。
此外,安徽合肥維權人士周維林因網上文章上週四(4日)被警方帶走後,翌日家人接到行政拘留通知。
受家屬委託的唐天昊律師表示,週一(8日)上午,他與李志勇律師到螺絲崗拘留所,與周維林會面,家人朋友亦有陪同。由於周維林是殘疾人士,其父害怕他在拘留所遭遇問題,希望律師前往探望,並了解當局拘留他的原因。
唐天昊指,會面時,周維林狀況很好,他的心態平和、樂觀,不認可被當局拘留。當局以他在維權網的一篇文章(王大齊教授)及收集有關六四的訊息,因此拘留十天,他們認為他的行為不構成行拘,等他下週釋放後,將提出行政訴訟。此外,外界估計,他被拘留的原因可能涉及營救張安妮事件。
唐天昊說:但是他被拘留這個事情,距離之前哄動海內外的張安妮事件,他也是合肥地區的聯絡人,有些人認為這是安妮案件的後續。
另外,江西新余巿三名公民劉萍、魏忠平及李思華,因涉及公開官員財產活動被起訴,案件即將開庭。
李思華代表律師龐琨表示,三人同在6月4日被當局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名正式逮捕,渝水區法院的法官口頭通知,案件7月18日開庭,三人一起應訊。
上月28日, 龐琨曾到分宜縣看守所會見李思華,他的健康及情緒都很好,希望能夠洗清指控。該項非法集會的指控,是指4月21 日,他們在劉萍家樓下拍照的事情。
龐琨說:我們現在收到的通知是,三個人會在7月18日開庭,我們還沒有收到書面的正式通知,他們是同一個案,一齊開庭。指控應該是他們於4月21日,在劉萍家樓下拍照。
劉萍辯護律師張雪忠在有關撤銷劉萍非法集會意見書中指,作為律師,他認為當事人與朋友在自家樓下合影,不構成刑法所規定"非法集會"的罪名。當事人的行為,不屬於《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刑法》上的集會。當事人並未拒不服從解散命令,當事人的行為並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4月21 日,劉萍與魏忠平等十幾位朋友,在住所樓下舉牌聲援因呼籲公開官員財產,其後被江西警方陸續傳喚或拘留。
而女權工作者葉海燕因關注性工作者及海南校長與女生開房事件,連續被三個城市公安驅趕。據維權人士艾曉明在其博客指,葉海燕到廣州投宿友人又被驅離,之前她與女兒被公安從廣東中山居所帶走,被扔到偏僻的公路上。葉海燕自5月時舉版"開房找我" 抗議校長官員性侵犯小女小學生以來,便遭受公安的無理對待,無家可歸,事件在綱上引發網民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