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不少被判刑的貪官通過保外就醫等途徑獲得監外執行,有些甚至以此逃避刑法。但大陸媒體報道稱,中央政法委今年初下發文件,收緊貪官減刑標準,死緩犯最少關22年。有維權律師認為,新規定對一些造假減刑案有一定阻嚇作用。(潘加晴報道)
據最新一期《中國經濟周刊》封面故事"圍堵高官逃刑"報道,中央政法委今年1月21日下發《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以加大力度控制被判刑官員利用各種手段逃避刑罰的現象。
報道引述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稱,很長一段時間,被判死緩或無期的腐敗官員通過減刑或假釋,實際刑期只有13年或15年。如果保外就醫,監禁時間則更短。
上述被稱作"五號文件"的意見下發後,按照新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執行3年以上方可減刑,無期徒刑罪犯,經過幾次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最低不會少於17年;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后,執行3年以上方可減刑,經過幾次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最低也不會少於22年。
"五號文件"要求,對被判重刑的職務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等"三類罪犯",從嚴把握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標准。貪腐類犯罪屬於職務犯罪范疇,落馬官員逃避刑罰,也成為新規重點打擊的領域。
該文件還規定,對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向中央政法相關單位逐案報請備案審查。減刑、假釋裁定書及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一律上網公開。此舉亦有利於實現全社會的監督。
報道引述檢察系統的一位高級別官員稱,這將使得獲刑官員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的考核變得非常嚴格。一方面為了杜絕造假,另一方面也是警告獲刑官員,"你該老老實實地在監獄裡面待著了"。
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新規定對一些造假減刑案有一定阻嚇作用,監獄和法院繞過法律規定減刑假釋,要承擔好大風險。
他說﹕這些情況我們都深有體會、深有感觸,許多判了刑的刑事犯罪,特別是賄絡案件,他們有權有勢,變着花樣,通過減刑假釋,逃避法律制裁。中央都看到這些現象,所以出台文件嚴格審查減刑假釋。
記者問﹕這是否有效﹖
他說﹕有這些規定確實對監獄和法院有監督作用... 繞過法律規定減刑假釋,他們要承擔好大風險,一般情況都比較少。
楊在新又說,只有開放媒體言論自由,才能有效監督腐敗造假。當局要求有關減刑假釋裁定書,一律上網公開,是一個進步。
《中國經濟周刊》的報道稱,"五號文件"出台後,司法部和最高檢也開始密集重拳出擊該領域的違法違紀問題,展開"收監行動"。司法部提出了"倒查三年"、逐案復核的舉措。最高檢的通報稱,今年3月至5月底,已建議將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247名罪犯收監執行,其中副廳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18人。
亦有媒體報道稱,中紀委領導曾直接過問收監執行情況。
另外,美國人權組織"中美對話基金會"發表報告指出,中國去年處決2400名死囚,人數為全球最多。法新社報道,報告指處決人數下降,和2012年的3000人相比,下降20百分點,但仍比全球其餘國家處決總人數778人為多。
中國一直不公開死囚數字。報告表示,數據來自一名"知情的司法人員"。報告又預測明年的數字,有可能因應處理新疆恐襲事件而上升,指上星期就有12人因7月一次襲擊被處決。報告批評逼供情況在全中國仍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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