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資深記者高瑜的1年"保外就醫"期,在周五(11月25日)截止,高瑜案主審法官李永京到北京朝陽區司法所向高瑜傳達,從周六(11月26日)開始,繼續對高瑜作出1年期的"監外執行"。李永京還警告高瑜,鑑於她的身體有所恢復,隨時可以將她再次收監。(吳亦桐/戴維森 報道)
本台得悉,中共當局周五(25日)對高瑜"洩露機密案"作出新的宣判,高瑜案主審法官、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刑事庭副庭長李永京,在朝陽區司法所向高瑜送達"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由於高瑜患有嚴重的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依照刑訴法相關規定,由2016年11月26日起,繼續對高瑜暫予執行1年期限的"監外執行"。
知情人士透露,李永京以高瑜與獲釋時相比體重增加為由,警告高瑜隨時可以將她再次收監。知情人士認為,當局以此威脅高瑜對外收聲。
高瑜的律師尚寶軍對本台解釋,鑑於高瑜的身體狀況,當局作出這一決定是一個比較正常的行為。
尚寶軍說:保外就醫上次給她的是一年的這個期限,現在期限到了,因為還是有身體原因,高血壓、心臟病等,繼續給高瑜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應該說比較正常,也不算意外吧。
今天10月,北京當局為高瑜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結果顯示高瑜屬高血壓三期高危人群;另外高瑜患有心臟病、美尼爾綜合症、脊柱側彎和淋巴囊腫等,都需要治療。
記者無國界亞太部負責人伊斯梅爾(Benjamin Ismaïl),透過電郵就當局對高瑜最新處理發表評論,他對本台表示,認為當局應該允許高瑜到德國求醫。
伊斯梅爾指出,雖然歡迎法官延長她的監外執行,但仍不能認為這是一個令人滿意的情況,高瑜從來不應該被判刑。很明顯,中國當局希望這個決定被認為是寬大的,但如果他們(當局)真正關心高瑜的健康,應該允許她去德國治療。所以再次呼籲釋放她,給予她尋求醫療救治的權利。
大陸資深記者高瑜因敢言曾3次入獄,2014年4月24日,因批評習近平的報道和其他披露中共權鬥秘辛的文章觸怒中共當局,高瑜遭警方秘密拘捕;同年5月,當局指控她早前將"九號檔"發送給境外媒體,該檔內容是中共當局加強限制西方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以及新聞自由傳播等。
當局還以高瑜之子及朋友的安全威脅,迫使她在央視"懺悔認罪";高瑜案於2014年11月21日一審不公開開庭,高瑜當庭否認當局指控;2015年4月17日,當局以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 一審宣判高瑜有期徒刑7年。李永京是一審時的審判長。
高瑜曾是德國之聲專欄"北京觀察"的作者,德國政府就高瑜案多次與大陸政府交涉。2015年10月,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時,曾與高瑜的律師尚寶軍會面,對高瑜處境表示關切;同年11月24日,時任德國聯邦政府人權專員的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在北京舉行的人權對話,直接要求中國政府盡快釋放高瑜。但2日後,北京市高級法院二審宣判,將刑期改為5年;因高瑜患有嚴重疾病,准予監外執行。
高瑜獲釋後,當局對她仍採取嚴密的監控措施;2016年兩會及六四期間,高瑜被國保帶離北京數日,疑報復高瑜在社交媒體上對公共事件發表評論。2016年3月底,高瑜的家遭到強拆。
另1位與高瑜被捕和釋放時間差不多的政治犯浦志強,目前被執行緩刑,浦志強被佩戴定位設備,並被要求每月向司法所進行匯報。知情人士透露,浦志強每月撰寫逾7000字的總結,他會在匯報中點評社會熱點事件,內容被朋友稱為給司法人員的"法治反教育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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