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林被判刑四年

筆名孑木的南京記者孫林﹐被當局指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及非法持有槍支案罪成﹐合共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而他妻子何方被指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獲緩刑一年半。代表律師莫少平指法院宣判程序違法。孫林任職的網站譴責當局刻意打壓維權報道。而國際記者聯會認為大陸的新聞自由進一步受到威脅。(馮日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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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林的代表律師莫少平﹐周五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南京玄武區法院周四下午對孫林作出判決﹐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眾聚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罪共被判入獄四年﹐而孫林的妻子何方﹐被法院處以一年零三個月﹐但獲緩刑一年半﹐並已獲釋回家﹐莫少平指法院宣判程序違法﹐既沒有依法提前三日通知辯護律師﹐更阻止被告家屬入庭旁聽判決。

莫律師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開庭宣判前﹐應該提出至少三日﹐通知辯護律師宣判的時間及地點﹐另外﹐法院一審宣判應該是公開開庭﹐並應該允許家屬參加﹐但被告家屬竟不獲准進入法庭﹐這都是違反宣判程序的。

莫少平律師又說﹐至今他仍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他表示會研究判決書的內容﹐預計下周初到南京看守所與孫林會面﹐商討上訴的事宜﹐莫少平指﹐孫林以往與他會面時曾經透露﹐若自己被定罪﹐將會提出上訴。

孫林的哥哥指﹐會先了解判決書的內容﹐再聽取律師與孫林的意見﹐孫林的哥哥指﹐獲悉弟婦何方已獲釋﹐他希望何方能回家照顧年幼的女兒﹐因為在孫林夫婦被抓捕後﹐他的女兒性情變得怪異﹐經常亂發脾氣﹐更加拒絕上學﹐令家人十分擔心。他說:他的女兒現時狀況很不好﹐自父母被捕後﹐他的女兒就開始不上學﹐又經常發脾氣﹐何方的父母年紀亦很大了﹐根本照顧不來﹐所以﹐何方能回家親自帶回女兒是一件好事。

就律師指控法庭宣判程序違法﹐本台多次致電南京玄武區法院﹐但電話總是沒有人接聽。

孫林被捕前任職的海外新聞網站博訊發表聲明﹐指孫林夫婦的拘捕、審判﹐完全是對他們維權報道的打壓﹐並指當局是違法﹐促請中共當局﹐盡快釋放孫林。

博訊指﹐任職駐南京記者的孫林﹐零六年十月開始﹐報道了南京市一香料廠住戶土地被開發商轉賣﹐其後轉變成暴力強拆事件﹐孫林遭南京地方當局嫉恨﹐翌年三月﹐南京外事辦公室主任蔣建嗚親身到孫林家﹐指他就香料廠強拆的連串報道為非法採訪﹐孫林不服禁令﹐繼續採訪﹐當局於去年五月底指控他操控黑幫﹐將他及妻子何方等廿人逮捕﹐翌日﹐南京公安局竟發佈稿件﹐污衊孫林為黑社會﹐並指他對黑車司機進行武力威脅及勒索。

國際記者聯會對孫林夫婦被判罪成及重刑﹐感到十分憤怒﹐聯會代表胡麗雲指﹐孫林由被拘捕至判刑﹐整個過程都存在太多疑點﹐法院的判決令人難以信服。她說:法院提出的指控﹐完全看不到有合理的証據﹐至現時孫林被判刑﹐更是四年的重刑﹐這都是完全不合理的﹐都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胡麗雲指﹐孫林被捕時正是從事新聞採訪的工作﹐她認為當局將他判刑﹐是對大陸新聞自由進一步的威脅。

中國維權網指摘當局﹐禁止孫林從事維權採訪工作﹐又騷擾他的家人﹐而孫林被捕後﹐由四項罪名縮減為兩項﹐維權網認為控罪都是証據不足的﹐根本就是違法判決﹐維權網更指﹐當局抓孫林等人時﹐連罪名都沒有﹐存在先抓人後捏造之嫌。

四十三歲的孫林﹐筆名孑木﹐曾任南京《今日商報》期刊及《大都市報》主編﹐因撰寫文章針對時弊而被解職﹐《大都市報》亦因此被取消。孫林其後任職海外新聞網站博訊駐南京的記者﹐曾經報道多宗維權案件和社會不公現象﹐因此遭受當局壓力﹐孫林的家人亦曾受到不同程度的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