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兩罪的「709案」代理律師李昱函,原本已經起訴至法院案件突遭撤回,但具體原因有待律師近日到當地了解。其家屬認為,因控罪沒有證據,當局為達到刁難和打擊報復的目的,才會以各種藉口拖延時間,不讓患有多種疾病的李昱函自由。(文宇晴 報道)
羈押在瀋陽市的維權律師李昱函,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和「詐騙罪」。據家屬早前稱,平區檢察院的信息網顯示,案件在上周日(8日)已經被起訴至法院,然而及後法院卻稱,無法查到相關案件。
本台嘗試與李昱函的代理律師聯繫了解情況,卻未能成功。
李昱函律師的弟弟李永生向本台反映,另一位代理律師吳莉上周一(9日)進行了會見,後來律師打算了解案情卻無法查閱相關資料,才得悉案件仍然未到法院處理的階段,但原因是甚麼則不清楚,因而律師近日會再到瀋陽市了解情況。
李永生又指出,姐姐身患多種疾病,擔心若再留在看守所會令健康持續惡化。
李永生說︰本身說是起訴到法院,但律師到法院也看不到卷宗,這次是甚麼情況我們也不是很清楚。律師前幾天會見了,說是(李昱函)身體不是太好。我們肯定會擔心,但家屬想見也見不到,起訴或抗議也沒有甚麼用。
吳莉律師日前在網上發文交代會見情況,表示對方看上去精神還好,但比被抓之前清瘦,健康依然不太好,心臟、胃都有問題,尤其心房顫動嚴重。吳莉又引述李昱函表示,自2月25日絕食了12天抗議無辜遭迫害,期間曾經遭到鼻飼。
李昱函律師的兒子馬聞廷批評,曾代理不少維權案件或被當局稱為「敏感」案件的母親,是遭到當局羅織罪名羈押。然而在沒有任何有力的證據入罪下,當局故意刁難母親不讓她自由,從而進行打擊報復。
馬聞廷說︰尋釁滋事這個罪是肯定不成立的,包括所謂的詐騙罪,也是在實際證據上和法理上都是行不通的。我感覺到警方現在的證據都是不足的,但是他們還是不想把我母親放出來。因為他們不能無罪釋放我母親,所以還在積極尋找所謂新的證據,讓我母親在看守所待的時間更長。
現年60歲的李昱函律師,曾為「709事件」中的被捕律師代理案件。去年10月,李昱函被瀋陽巿公安局和平分局警察帶走,她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其後被正式逮捕。據了解,李昱函患有多種疾病,包括心律失常的陣發性快速房顫、冠心病、不穩定心絞痛、甲亢、胃炎、腦梗、半月板損傷等。
據指,李昱函律師在刑拘期間懷疑曾受虐待,她的獄友帶出消息,指李昱函不堪逼供及虐待,在看守所絕食抗議。惹來外界關注和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