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律師新一波 粵律師禁煽動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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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新規定,禁止律師煽動滋事,當中又推出一些看似保障律師的新條例。例如准許律師在會見當事人時,錄音及錄影等。新規定將於今年11月實施。有廣東律師指出,這條例並不能保障律師,所謂保障律師只為安撫民眾。(黃樂濤 報道)

廣東省12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一項新規定,律師不得煽動、教唆當事人或其他人員,到司法機關靜坐、舉牌、打橫幅、喊口號及聲援等“聚眾滋事”,達到向當局施壓的目的,也不得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新規定同時指出,律師可以會見在押或被監視居住的疑犯和被告人,而且看守所不得妨礙辯護律師閱卷、核實證據,律師還可以對當事人錄音、錄影並保存,亦可調取這些資料用於辯護。

但當中亦有豁免條例,若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及或是泄露國家秘密的疑犯,看守所有權不批准律師會見。

廣東省律師王勝生周一(31日)對本台表示,廣東省定下新規定,當中包括禁止律師煽動滋事,根本就是打壓律師。而且部份所謂保障律師權益的新規定,根本不可能實現。例如新規定指准許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時可以錄音及錄影,但是若果得不到中央的配合,根本不可能成事,所以新規定根本就保障不了律師的權益。

王勝生說:是因為看守所的管理條例,法律的修改權在中央,(廣東人大常委會)要求這樣的東西,只是1個地方性的規定,看守所所執行的法律,還是看守所1個會見管理的制度,是1個中央指定的法律,廣東人大是無權去修改這條法律,你出台1個跟她相違背的東西,律師怎麼能享受你所規定的權益呢?這條權益能夠真正實現,那麼就需要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去督促中央去修改看守所管理法。

她表示,當局定下新規定並不是真正想保護律師的權益,因為近年來大陸有愈來愈多律師受到當局的打壓,引起社會各界的不滿,新條例只是安撫民眾及律師,平息民憤。而新條例只是在廣東省推行,王勝生相信是因為廣東省比較接近香港有關,香港在“佔領運動”發生後,民眾開始對大陸政權不滿,早前當局又出台多項打壓律師的條例,很多維權律師因而受到打壓,廣東省及香港有民眾群起抗議大陸踐踏人權,她認為大陸這次出台新規定,只是安撫民眾。

王勝生說:我覺得廣東省這個修改是跟香港有關係的,這種地理上的位置及影響是有影響的。現在社會上有很多的律師對政府不滿及有抱怨,在這種抱怨下,那麼地方政府就是要給你一些限制,再給你一點點好的東西,從外界來看好像說,我是關心你的權益的。

對於新規定指出,律師不得煽動、教唆當事人以靜坐、舉牌、打橫幅等方式向當局施壓,廣東律師吳魁明認為,當局限制不了當事人以抗議的形式表達訴求,於是轉移限制他們代表律師的行為,藉此打壓律師。

吳魁明說:嚴禁律師去靜坐及舉牌這種行為,就是很明顯限制律師抗爭這種行為吧。

另外,有多名律師因為代理或涉及709律師大抓捕的案件,而被當局打壓。其中律師劉曉原連續2年律師年檢沒有通過,而律師余文生則沒有得到司法局發出更新的律師證。

余文生表示,早前已到檢察院提出起訴,若果不受理的話,就會採取司法的行動。雖然對案件取得勝數並不樂觀,但他亦要提起控訴,引起外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