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押逾一年的河北5名訪民,因上訪問題近日被當局以尋衅滋事罪,4人分別判刑3年至年半,另1人獲釋。另外,內蒙古一名訪民到北京天安門撒材料,今年8月被當局以尋衅滋事罪判刑10個月,家人隔一個月,才收到判決通知。(海藍報道)
被關押約1年的河北魏縣5名訪民,11月18日在魏縣人民法院被判刑。曾到法院聽宣判的王書芳家屬表示,當天訪民家屬可以有兩個人旁聽,其姐王書芳及其他4名訪民,亦出庭聽取判決。法院判其姐及李玉林入獄2年,而韓明偉被判刑3年、柴玉明被判刑2年。至於田香巧則獲釋放,法官指她有罪,不過罪名較輕,她已被關押1年。經過合議庭通過後,法官免她刑事處罰,田香巧在邯鄲巿第一看守所釋放。
王女士又指,其姐及其餘4人於去年12月11日被抓,5人被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刑拘,其後以涉嫌尋衅滋事罪逮捕。事源去年10月1日,其姐在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沒結果,其後單獨到中南海時被警方抓走,並被指非法上訪,其姐因為被強佔土地而上訪。她認為,魏縣當局打擊報復訪民,所以把他們判刑。
王女士說: 他們沒有一起去(上訪),只不過同時住在同一個地方,我們那個縣的縣政府,為了打擊這些上訪人員,把他們關起來。他們上北京或是上省政府,是要找領導說事情,並不是像政府所說的他們在鬧事。
另外,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內蒙古巴彥淖爾巿訪民史麗娜,在天安門撒上訪材料被判刑。其夫張桂榮表示,妻子撒材料後被刑拘,14日後被逮捕。家人在她被拘留後,收到逮捕通知書,指她涉嫌尋衅滋事罪。妻子的案件在8月19日在北京法院開庭,並且宣判,但家人沒被通知出庭旁聽,大約9月收到判決書。上月,他曾到北京女子監獄探望,她的健康尚好,明年1月12日將刑滿。
他又指,妻子因為房屋被強拆,她當時懷孕流產,沒任何賠償,她舉報地方官員違法用地,她到天安門撒舉報信,被天安門公安分局拘捕。妻子自去年上訪,曾在中央電視台想跳樓自殺,被警方抓走,並拘留5天。
張桂榮說: 強拆的時候,把她肚裡面的孩子流產,一毛錢都沒賠。這種情況下,她去舉報我們地方違法用地,在天安門撒了舉報我們地方官員的舉報信,然後被天安門公安分局帶走,逐漸一步一步給她判刑。
關注訪民的中國天網負責人黃琦指,今年以來,因為勞教制度被全國人大廢除,不少維權人士到黑監獄營救訪民,並引發一系列群體對抗,逼迫當局減少黑監獄關押訪民人數。為壓制民間維權,大批訪民和維權人士被送進監獄,這做法與憲法保障人權條款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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