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快報》周四再度在頭版以大號字體,呼籲當局釋放被刑拘的記者。有報道指中宣部已介入。繼律師就案件成立觀察團後,再有公民發起聯署要求釋放陳永洲。(姬勵思報道)
《新快報》周四再在頭版以大號字體篇印"再請放人",聲援被刑拘記者陳永洲。並促請當局在法律框架下解決事件,不能先抓後審。
記者致電《新快報》總編室查詢最新進展,工作人員表示,不會個別回答傳媒的查詢,如有最新消息,會在該報官方微博發表。
她說: 有任何更新消息,會即時發佈,你可以關注我們的微博。
問: 昨天頭版發聲明後,有否受壓?
答: 我們這裡暫時不接受採訪,所有更新消息都會發到微博上。
記者亦曾致長沙公安局,但工作人員以不清楚事件為由,拒絕回應。長沙警方周四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消息,指《新快報》記者陳某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一案,經立案調查,目前正在按法律程式辦理。公安機關將依法辦理此案,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記者周四曾多次致電陳永洲報道中,所涉及的中聯重科在長沙的辦公室,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新浪財經引述中聯重科一名高層表示,案件已引發中央高層關注,中紀委、中宣部已介入案件,相信定有公正處理。該高層說,去年9月到今年5月,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發表了數十篇負面報導,抨擊他們利益輸送、搞"畸形營銷"等。期間,他們兩次前往新快報報社溝通,要求報社派記者實地採訪,瞭解真實情況,但被當面拒絕,逼不得已才報警求助。
中國記協周四在其網站發表聲明,表示對《新快報》記者被拘事件,會繼續高度關注,有關部門對此也很重視。他們希望湖南有關方面能夠做出有司法依據、令人信服的說明。
部份大陸媒體亦發表文章支持陳永洲。其中《新京報》周四用 "以損害商業信譽罪抓記者濫用警權"為題的評論文章,指記者所發報道屬職務行為,當地警方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不應當對正常履行職務的記者做有罪推定,實行通緝和拘捕。媒體的輿論監督要依法進行,對媒體的輿論監督權更要依法保障。
此外,民間聲援陳永洲的聲音不絕。繼律師成立觀察團關注案件,有大陸公民發起聯署,呼籲當局釋放陳永洲。發起人之一,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陳永洲只是履行記者的職責,不應被拘留。
他說: 新聞自由輿論監督是社會走上文明不可少的條件。這位記者沒有違法,而是忠實履行記者的職責, 體現職業良心。這種人本來就是社會的財富,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但現在反而被抓捕,我們認為是不可接受。
唐吉田說,簽名活動會持續到月底,屆時再考慮另一波的聲援行動。
參與律師觀察團的湖南律師劉明表示,他們認為執法部門不當,正在草擬一份聲明。
他說: 當局的做法是有問題,記者是履行職責,不能追究他個人責任。如果認為有損商業信譽,首先應找報社。
據網上資料顯示,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總部位於湖南長沙,其兩大業務板塊分別為混凝土機械和起重機械。中聯重科2012年營業收入480億元人民幣,淨利潤73億元。據大陸《經濟觀察報》去年底一則報道,中聯董事長詹純新既是湖南省高級法院前院長詹順初之子,同時又是湖南省委前第一副書記萬達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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