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拆遷戶維權代表于建利被判刑

山東省青島市拆遷戶維權代表于建利,周四被法院裁定“誹謗”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于建利當庭表示要上訴,代表律師李蘇濱指摘法院枉法裁決,加害無罪的人。到庭旁聽的拆遷戶,指摘當局官商勾結,把維權英雄當成罪犯。(馮日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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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利的代表律師李蘇濱,周五接受本台訪問時指,膠南市法院周四上午就于建利被控“誹謗”罪開庭宣判,法官指于建利誹謗罪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于建利當庭表示要上訴。

李蘇濱對法院的裁決表示強烈不滿,並指裁判是枉法的。李蘇濱解析說,于建利去年七月底被逮捕關押,至今接近一年,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于建利,目的是要阻止他為拆遷戶發聲,對無罪的人進行迫害。他說:誹謗罪成的理據根本不成立,所謂欲家之罪,何患無詞,于建利被莫須有的罪名抓捕關押,今年三月在青島市法院開審,其後又改在膠南市法院重審,在程序上是嚴重違法,法官枉法裁判,是受地方貪官指示將他判刑。

李蘇濱又說,法官為免被律師追究違法責任,在庭審時故意為難他,例如要他証明自己不是外國人、不是公檢法的在職人員等,又多次拖延他約見于建利的申請。李蘇濱指,會尊重于建利本人的意願,為他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但他認為,不上訴可能會更好,因為于建利已被關押近一年,若果順利的說,他祇需要多坐兩個月監,就會刑滿獲釋。

記者多次致電于建利的妻子康女士,但電話已關上,李蘇濱指,于建利妻子被當局禁止對外發言,為免影響丈夫,她不想接受記者採訪。他說:她對我說當局對她施以相當大的壓力,禁止她對外發言,否則會對丈夫造成不利,丈夫被抓捕後,她要出外打工,又要帶小孩,家中又有老人家要照顧,可想她的壓力是十分大的,她現時是不方便接受傳媒採訪的。

十三名錯埠嶺拆遷戶亦有到法院聽宣判,拆遷戶于遷指摘當局官商勾結,強拆樓房,導致他們無家可歸,更把維權英雄當成罪犯收監。他說:我們不服,根本沒有犯罪,竟被判刑,我們贊成上訴抗爭,討回公道。

于遷又說,他們起訴當局違法拆遷案已上訴至青島市中院,現時正等候二審判決結果。

于建利是青島市北區錯埠嶺維權代表,去年七月廿七日于建利到省政府上訪時,被當局以侮辱他人罪刑事拘留,兩個月後被指涉嫌誹謗罪被正式逮捕,當局於十月底將案件由市北區公安分局移送到市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十二月底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今年三月四日在青島市法院公開審理,但法官未有宣判,五月底當局將案件轉往膠南市法院重新開庭審理,代表律師提出抗議,但不獲法院理會。

本身是錯埠嶺拆遷戶的于建利,他曾將一系列當地貪官污吏暴力拆遷,及公民維權的照片及相關的資料在互聯網上發布,引起了法律界和海外媒體對當地拆遷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