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抗議 6訪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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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湖北省訪民約一年前在北京天安門集體自焚抗議,其中6人周二(15日)被法庭裁定“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分別判監11至15個月。當中兩人經扣減拘留期同日獲釋。早前獲取保候審的另外兩人,其中艾保榮已於周日(13日)病逝。他的親屬和其他訪民不滿當局處理失當到地方政府抗議。(高鋒 報道)

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法院周二派人到關押案中被告的同區看守所宣讀判決書。

6名在囚被告當中,彭敏和胡軍判監15個月,尹利華和胡玉玲13個月,陳桂蘭和胡翠雲11個月。其中陳桂蘭和胡翠雲經扣減拘押期後,同日獲釋。

陳桂蘭的丈夫徐春堂周三(16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年過60的陳桂蘭稍後會接受身體檢查。

徐春堂:身體肯定差,走路也沒多大的勁,明天要去替她檢查一下。精神狀態一般吧,肯定沒有以前那麽精神,剛剛回來嘛,當然出來心情要好一點。

他說對判刑不服,但考慮到陳桂蘭年事已高,不打算上訴。

徐春堂:肯定不公平嘛。她已經60多歲,再一關嘛,肯定承受不了嘛,衹有不上訴呀。

同樣被控“尋釁滋事”的訪民艾保華,早前因為患癌,被法院取保候審,延至周日病逝,周二被強制火化。 武漢訪民張人強指,艾保華早在今年年初被形事拘留期間,已出現症狀,他歸咎於看守所沒有及時把艾保華送醫就醫,使病情急劇惡化。

張人強:他們不顧人家生病,不即時醫治,不及時救治。人家健健康康的人,就輪椅推出來了,後來就送醫院了。艾保華的親友和多名拆遷戶訪民,周一(14日)到礄口區政府門外請願,並把花圈放置在政府門前,遭幾十名公安驅趕。

參與請願的訪民曾憲武,案發當日同樣以自焚表達訴求,但由於嚴重燒傷,獲取保候審。他向本台表示,至今傷勢未復原,相信會有後遺症。

曾憲武:我的腳、後背、臀部遭到大面積燒傷,到現在快一年了,一直沒好。得5、6年才可以恢復過來,走路肯定是不會跟以前一樣平穩,因為肌肉萎縮了,現在肯定會有影響了,一腳低一腳高的。

曾憲武和十多名訪民,因不滿住所被當局強行清拆,去年12月16日,到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帶,點火自焚。武漢市警方後來把涉事訪民刑事拘留。案件上月開庭審理。雖然代價沉重,不過曾憲武仍然認為,自焚是正確選擇。

曾憲武: 我絕對不後悔。因為我們沒辦法了。我們從最底層,一直跑到中央,沒有一個政府能管得了。搞得我們無家可歸,我們實在沒辦法,只有走這條路,全部都是他們逼出來的。

他說,如果當局繼續漠視他和其他拆遷戶的訴求,不排除會再自殘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