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傅志彬被判刑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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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異見作家傅志彬被指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週五(4日)在南昌巿一法院被判罪成,入獄1年10個月;另外同案3名被告分別獲刑由1年5個月至半年不等。傅志彬隨即提出上訴。(海藍 報道)

案件於週五上午10時在南昌巿青山湖法院公開宣判,傅志彬被判刑1年10個月、罰金15萬元,助手吳薇判刑1年5個月、罰金9萬元﹐印刷工人趙貞活判刑1年3個月、罰金9萬元,鄔新兵判刑6個月、罰金8萬5千元。

出庭聽取宣判的傅志彬代表律師張贊寧表示,傅志彬精神及健康狀況還好,消瘦了一點,宣判後他當庭提出上訴,另外3名被告尚未提出。傅志彬將於明年7月9日刑滿。

張贊寧說:他的精神狀態很好,當庭他表示要上訴,其他被告還沒有。剛剛判完,還未來得及去會見,會見要看家屬的意見。

另一代表律師劉志強表示,他沒有到法院聽宣判,律師曾替傅志彬做無罪辯護。至於傅志彬被判一年多﹐律師指﹐他們預期若法院判刑,刑期會在3年或以上。

劉志強說:不是我沒想到,想到肯定是想到他要判。如果他們要判,我們當時想是判3年左右或3年以上,判的那個結果,不算太重,如果說有罪不算太重。

案件10月30日在南昌巿青山湖法院一審開庭,傅志彬不認罪,並指他的書籍《洗腦的歷史》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現年51歲的傅志彬,2014年9月9日被警方抓走,9月30日被南昌巿青山湖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拘。2014年12月被檢察院批捕。

大陸維權網指,傅志彬為江西南昌人,獨立制片人兼導演、網絡作家,曾任歐仕影視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傅志彬自2000年起拍攝《西藏在佛與現代化之間》、《西邊有海》系列紀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