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插播六四事件 工程師二審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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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信息系統工程師王一波,去年8月在浙江温州有線電視節目插播反共內容,包括六四事件及異見人士照片,被控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罪,近日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即被判入獄12年。(海藍報道)

官媒央視《焦點訪談》週一(3日)報道,年約41歲的王一波,遼寧大連人,温州巿中級法院7月15日作終審判決,王一波被判刑12年,剥奪政治權利兩年。案件於今年4月3日一審,當時温州鹿城法院一審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刑11年,剥奪政治權利兩年,並罰款10萬元。另一條誣告陷害罪判刑1年零3個月,合併執行刑期12年。

廣州網絡人士野渡表示,事發後,温州民眾把電視播出的畫面拍下,在微信轉發,當時不少民眾包括他也看見這些播出的畫面,包括北京異見人士劉曉波、維權律師高智晟及法律學者許志永,內容並說劉曉波是良心犯為民眾坐牢,此外,還有89年六四學運擋坦克王維林的照片及追求民主自由的文字,聽說播放超過半小時才停止。當時傳出這些畫面後,民眾在微信反映熱烈。

他又指,估計該名工程師在替温州有線電視系統進行一個項目時,將這些信息傳播,一般終端使用者沒法傳播。至於判刑方面,當局為殺雞儆猴,必定重判以產生阻嚇作用,但他對大陸民眾來說是英雄。

野渡說:從官方角度,這是利用有線電視網絡,傳播這些對他們來說是顛覆性的內容,包括六四、劉曉波,以及追求自由、要求民主,這些絶對不可能,而且要下重判才有阻嚇作用。

浙江網民向本台指,去年他看過這個消息,很多網友把電視照片發到網上去,温州官方當時更發出公告,指宣傳媒體內有人發不健康內容,可能指這件事。他又指,當局把王一波判刑12年過重,雖然他用科技手段插播這些信息,可能有犯錯,但不是什麼大事情,判行政拘留已足夠。

央視的報道指,案件涉及一宗黑客將反動信息通過技術手段直接值入用戶機頂盒的網絡安全案件,案件性質關係到國家安全。報道指疑犯王一波是北京NDS公司工程師,因出於個人洩憤,在2014年8月1日晚上,對46.5萬台温州中廣有線電視機頂盒實施攻擊破壞,傳播大量反動宣傳照片及文章,傳播範圍涉及15.98萬戶人。收看到該些信息的地區包括温州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及洞頭縣用戶。

報道又指,NDS公司是温州中廣有線的技術維護公司,黑客作案後所有數據和日誌被其設計的木馬程序自動刪除且無法恢復。警方接到民眾舉報後,温州巿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趕往温州廣播電視中心開展緊急處置,直至翌日凌晨6時多,才將機頂盒的有害信息徹底消除。但央視沒有提及反動宣傳照片及文章具體內容。

另外,綜合外媒報道指,警方在王一波的家中發現一張民權律師、社會活動家許志永的名片,王妻說在北京一個地鐵站得到,與他從未聯繫過。警方又在王家中發現一張他給艾未未捐款的收據,調查人員把他與兩名異見人士聯繫。

外媒報道引述王一波代表律師表示,沒有證據證明他是出於政治動機來傳播這些顛覆性信息。律師認為王一波只是在給有線電視提供商的系統安裝一個測試程序時犯了一個技術性錯誤,王是從互聯網下載的該測試程序,該程序自己帶有反共信息,王在安裝前忘了刪除該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