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民記者王晶,因勇於揭露當局腐敗而遭報復,羅織罪名起訴九個多月後,上周遭秘密重判4年10個月,家屬和律師稱會上訴到底。(文宇晴 報道)
被控"尋釁滋事罪"的公民記者王晶,案件審理後拖延9個多月,至上周四遭吉林法院秘密宣判,判監4年10個月。
王晶的代理律師李靜林對本台表示,家屬周日向法院致電了解案情進展,才得悉已判刑,但此前完全沒有任何消息。因而家屬和律師均認為這是違法宣判,會提出上訴。
李靜林說︰沒有通知,按照刑事法的規定是公開宣判的,但是沒有得到任何通知。純粹是徇私枉法的判決,王晶的行為沒有一絲一毫的違法犯罪。這案件肯定要上訴的,這完全是一個荒謬的案件,就是判了有罪都不能接受的。
判決書指,王晶將大量未經證實,針對國家機關工作及社會管理問題,極具詆毀意義的信息,上傳至六四天網、中國茉莉花革命等網站,在網絡空間起哄鬧事,引發網民圍觀,煽動網民情緒,造成網絡秩序嚴重混亂,已觸犯尋釁滋事罪。
關注王晶的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譴責當局這種私下判決的做法。他說,王晶是位走在最前線的公民記者,勇於揭露當局的黑暗,她的重判無疑是嚴重的打壓行為,要求當局立即還王晶等公民記者的自由。
黃琦說︰我想這案件的判決,主要是法官後面的人在起作用。眾所周知,公民記者報道的不僅是官員貪腐、民眾維權的事,很多時候都涉及到公檢法。目前天網在看守所和監獄羈押的公民記者還有12人,另外取保候審的有4人。我們希望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晶等公民記者,保障新聞自由,停止打壓民眾依法維權上訪。
王晶因姐姐被殺案而成為訪民,她在上訪過程中也為其他訪民提供幫助。2013年開始成為天網義工,並以公民記者的身份,報道一些維權事件。2014年3月初全國人大開幕期間,王晶因拍攝和發佈天安門有人自焚而遭到刑拘,關押30天獲取保候審。
2014年12月10日,王晶在北京報道世界人權日當局打壓訪民的情況,遭北京警方抓捕,隨後遣返吉林並關押至今。事件也引起記者無國界、國際特赦、美國記者保護協會等國際團體關注,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晶。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