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轉發批評“土改”文章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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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轉發一條抨擊65年前“土改運動”的文章,引致陝西省子洲縣交警大隊的官方微博管理員苗樂 ,日前被以“怠忽職守罪”判刑一年、獲准緩刑。事件再次引起公眾關注。(吳亦桐/程文 報道)

去年中曾引起公眾熱論的“子洲交警”事件,再次引起關注。大陸媒體周二報道,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公安交警大隊官方微博“子洲交警”的管理員苗樂,因“怠忽職守罪”判刑一年,獲准緩刑一年半。苗樂因在“子洲交警”微博轉載一條抨擊中共土改政策的帖文而受調查。

本台記者在中國官方“裁判文書網”上查到該案判決書,顯示在去年6月30日,“子洲交警”轉發一條有關“土改運動”的評論。內容指1950年6月30日,土地改革法公佈實行。在全國廢除地主階段的土地擁有制,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自此,一場謀財害命,殺人越貨,製造仇恨的土地運動展開,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美德,土改是中華傳統道德崩潰的開始。

當時微博言辭大膽激烈,網友迅速大量轉發,媒體亦曾廣泛報導。6小時後,被榆林交警支隊微博管理員發現,通知子洲縣交警大隊刪除相關內容。當日子洲交警大隊深夜通過官微發佈聲明,稱此為“管理員隨意粘貼複製所為”。

官微管理員苗樂其後被以“怠忽職守罪”立案調查,子洲交警大隊負責人及該縣公安局、政法系統多名主管官員遭處分或訓誡。據裁判書顯示,去年11月19日,榆林法院一審判定苗樂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半執行。苗樂提出上訴,榆林中院近日裁定維持原判。沉寂一時的案件,再度引起關注。

旅美媒體人溫雲超接受本台採訪時認為“子洲交警”轉發的內容是中國官方不願承認的史實,因“子洲交警”的體制內身份引發公眾揣測和大量轉發觸怒當局,當局以懲戒當事人的方式來向公眾展示他們在意識形態上的紅線。

溫雲超說:當“子洲交警”從別的地方摘錄出這些內容,從自己的帳號上發佈出來後,很多網友感覺到什麼信號,是不是官方要反省自己當年土改的那段歷史?但實際上“子洲交警”這個內容是中共當局很忌諱的內容。因為“子洲交警”的身份的敏感性,它代表著公檢法,代表當局的公權力,代表著當局的意識形態,所以引起了廣泛的爭論,當局也需要對這個事情做出反應,以展示他們的態度,決心和當下的價值取向。

旅美維權律師滕彪將事件定性為典型的“因言獲罪”案,面對言論和思想的挑戰者,中共官方即使對體制內的人也一樣痛下殺手。在薄熙來主政重慶市期間,巫山縣前政法委書記饒文蔚因寫文章批評體制遭判刑。

滕彪說:也是非常典型的因言獲罪的案件,中共對網民言論的監控,包括用勞教、判刑等方式來進行迫害,這是一貫的作法,對於普通網友是這樣,對於在它體制內工作的官員、包括員警,尤其是用官方微博來發這種言論,它就更加惱火。處罰有的時候會更重。中共各個體制內的官方微博,它是賦有宣傳中共意識形態和官方觀點的平臺。

中國官媒資料,涉事警員苗樂2008年畢業于陝西警官職業學院司法資訊安全專業系,受聘于子洲交警隊不到1年,負責官博管理僅僅15天。中國媒體人石扉克並不認為苗樂是體制內的反抗者,苗樂早前自辯稱未仔細審閱內容,在土改紀念日看到相關內容就直接轉發。儘管如此,苗樂還是成為官方言論禁區的觸雷者。

“子洲交警”官方微博所涉“土改”運動,是中共建政後不久,於上世紀50年代推行的農民鬥爭運動,毛澤東提出“消滅地產階級”路線。學者估計土地改革造成超過數百萬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