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獲刑村民上訴受阻 家屬遭擎槍指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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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烏坎村的9名村民,早前被指參與示威遊行等活動,被當局判處入獄2至10年。過去3星期,部份被判刑的村民家屬提出上訴,但受到當局以多種打壓方式阻止。更有村民家屬被警方以槍指着頭部,強迫其放棄上訴。(黃樂濤 報道)

流亡美國的烏坎村民莊烈宏周三(18日)對本台表示,現在多名被判囚的村民,其家人已經受到當局不同的恐嚇及威脅等,要求他們不要上訴。

莊烈宏說:他們打壓是非常之強的,尤其是吳芳(其中一名被判囚的村民)的兒子,他說要請律師,公安及政府人員10多個人,就到他的家,要求他不要委託律師代理上訴案件,當時吳芳的兒子就比較強硬,並不配合,然後3支槍就對着他的頭及胸口,就要迫他簽字(即是簽不聘請律師的承諾書)。

記者問:是什麼槍來的?

莊烈宏說:是衝鋒槍來的。

他表示,其他被囚村民的家屬就不停被當局召喚問話,現在除了他為父親聘請了律師外,其餘在囚的村民家屬不堪當局的壓力,現在已經放棄上訴。早前他與在美國的維權人士一起組織了“烏坎關注組”,為村民發聲,現正計劃發起活動,聲援村民。

對於當局阻撓烏坎村被判刑的村民上訴,曾受村主任林祖戀家屬委託代理案件的律師馬連順對本台表示,在正常的情況下,即使被告的家人未能為被告提出上訴,被告亦可自行提出上訴,但現在於當局的嚴厲打壓之下,按照法律程序辦事,根本就沒有用,恐怕被告最終亦難以洗脫罪名。

馬連順說:任何被判有罪的人都可以上訴,只要寫個上訴狀,任何理由都可以上訴,但是,烏坎的所有案件,不是按法律辦的,也不是公平正義可以得到申張的,那應該說是沒有辦法,可以看看有沒有辦法,我估計沒有辦法,判決了以後可能就超過10天了,不讓你上訴,那就是過了上訴期,這個判決就生效了,面對這麼一種狀況,我估計其他人亦沒有辦法。

他表示,自己接受林祖戀家屬的委託時,亦受到司法局的打壓,迫使他放棄代理案件,他認為即使當局批准烏坎村民上訴,但最終亦會被法院駁回,被判刑的烏坎村民最終亦要入獄。

海豐縣人民法院官網上月26日公布,法院一審宣判,9名烏坎村村民分別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故意傳播虛假消息等5項罪名,被判入獄2至10年不等的刑期,其中魏永漢指是屬於帶頭示威的人,故判刑最重,被判入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