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4年元旦新实施的一系列法规中,有一条要求个人需要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和债务情况的规定尤其引起外界关注。有媒体表示,这可能意味着中国的反腐行动向官员海外金融资产“开刀”。
据香港《南华早报》1日报道,中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的一条规定,要求拥有海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
另外,去年12月29日,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而这中间就包括:子女移居国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南华早报》称,这些规定显然是针对腐败官员将资产转移海外,以及防止金融资产流失到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