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逾710万 一审获刑9年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2月28日报道,当天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何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追缴、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法院称,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何家成利用担任华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局长、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入股及上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逾710万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何家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何家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检举揭发了多人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可予从宽处罚。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