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新华社4月14日报道,广东珠海市中级法院当天就原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宁波市长卢子跃受贿案进行一审。检方指控卢子跃在1999年至2016年间,利用担任浙江省东阳市副市长、义乌市长、兰溪市委书记、临海市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丽水市长、丽水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审批、银行贷款、公司上市、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报道说,卢子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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