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下周一宣判

据中国民间权益关注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5月8日报道,湖北省宜昌公民刘家财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5月11日,在宜昌市中级法院101法庭作出一审宣判。该案辩护律师吴魁明表示,法庭将在当天作出直接宣判而非审理。

据报道,刘家财原为央企“葛洲坝集团”的职工。1998年至2000年间,刘家财为数千名下岗职工讨要工资、争取子女教育经权,以及依法组织独立工会等活动,于2001年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刘家财出狱后,虽遭受警方长期监控骚扰,但仍坚持参与争取公民权利、声援良心犯等活动。2013年8月3日,刘家财因在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公告》一文,遭宜昌市检察院先后变更指控罪名,包括“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以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批捕、起诉。该案在去年7月23日,由宜昌市夷陵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