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被以煽颠罪判刑5年

中国维权人士刘家财星期一(5月11日)被湖北宜昌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刑期。

据报道,刘家财2013年在网络上转发”李向阳复仇公告”一文后被当局逮捕起诉。该网络文章号召对司法当局采取“血洗”暴力复仇。为刘家财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吴魁明表示,当局对刘家财的判决量刑过重。刘家财的行为属于网络言论自由,不应该被定罪。

据悉,刘家财原为“葛洲坝集团”职工。1998至2000年间,他曾为其他下岗职工讨要工资、争取子女教育权,并进行过组织独立工会等活动。随后,2001年他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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