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冲击广场”案 黄之锋罗冠聪获保释

因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判入狱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获香港终审法院批准取保候审,等候上诉许可聆讯。

终审法院星期二准许黄之锋、罗冠聪两人各以5万港元保释,每周须到警署报到。该法院将于11月7日就是否批出上诉许可举行聆讯。已服刑两个月的罗冠聪步出法院时强调案件尚未结束。他表示,入狱并不好受,但不会阻碍大家争取民主的决心。黄之锋则说,不能确定自己上诉获得减刑的机会有多大,加上他还牵涉其它“雨伞运动”刑事检控案件,所以仍可能再次入狱;他将以平常心对待眼前的短暂自由。

黄之锋、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因2014年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今年8月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应港府律政司上诉要求,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分别改判入狱六至八个月。周永康虽然也申请了上诉,但未申请保释。(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