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工会界委员:“欠假”也是侵犯职工权益

1月15日,北京市政协社法委工会工作小组在北京市“两会”上集体发声称,“‘欠假’与‘欠薪’一样,都侵犯了职工的法定权益”。该工作小组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北京市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让带薪年休假在用人单位得到全面落实。

据工人日报星期二报道,调查显示,外资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最好,仅7.2%的职工没有休假;而国有、集体企业有20.6%的职工没有休假,非公企业有22.7%的职工没有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最差,42.3%的公务员没有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其次有35.3%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享受带薪年休假。另外,67.4%的领导干部没有休带薪年休假。报道引述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说,“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放弃休假就是作出表率,职工放弃休假是工作积极的表现。这些单位领导没有认识到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属于违法行为”。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