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10日发布消息称,原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因严重违纪,经中共中央批准,日前已被立案审查。该网站称,经查,王宏江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王宏江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官方《人民网》发布的王宏江简历显示,王宏江1984年12月加入中共;自2003年9月以来,历任天津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中共天津宝坻区委书记,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天津副市长,市政法委副书记;2015年12月起,出任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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