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法院星期四以“介绍卖淫罪”,判处一位金姓韩国籍人士有期徒刑5年、罚金10万元人民币。据官方“新华网”报道,金某利用其自建网站“出发大连旅游”明码标价大连当地的按摩、KTV及嫖娼等信息,并多次介绍韩籍男子前往大连游玩、嫖娼。大连法院认为,金某通过互联网发布不良信息,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与金某同案的另一名从犯导游,当天也被判处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人民币5万元;五名涉案卖淫女则被公安机关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