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于5月1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了对因召开纪念“六四”25周年聚会而被抓的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的起诉书。
海外参与网星期三刊发了该起诉书副本的影印件。在起诉书上,检察院对浦志强律师提出“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两项指控。
其中,关于煽动民族仇恨罪,起诉书指,浦志强“于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间,在北京丰台区等地,使用其‘小小律师浦志强’、‘发课税案哈律师’、‘永州双规案哈律师’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上述账户粉丝数共计13余万),借云南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等,先后8次发布多条微博,利用信息网络挑拨民族关系,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破坏民族团结”。
关于寻衅滋事罪,起诉书称,浦志强“自2011年以来为发泄情绪,在北京西城区等地,使用其‘小小律师浦志强’、‘哈儿浦志强有戏’、‘浦翠兰律师’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上述账户粉丝数共计20余万)发布微博,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以侮辱性语言对相关人员田某某、申某某等多人肆意辱骂,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国际媒体报道,中国一些因网络言论而被劳教的公民星期二(19日)曾发表公开信,呼吁关注浦志强案,反对当局因微博言论对浦志强进行文字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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