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4月23日发布的消息,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案当天开庭。法庭依次对李春城的犯罪主体身份,起诉书指控内容及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调查。李春城则对法庭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表示并无异议。法院宣布,将择期作出宣判。李春城曾是现已落马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主政四川期间的主要助手之一。中国官方新华社披露的起诉书内容称,李春城利用担任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副市长、中共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长、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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