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在天津开庭

原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一案,星期三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李东生在1996年至2013年担任央视副台长和公安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合人民币2198万元人民币。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李东生被视为原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党羽之一,自周永康在今年6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与其相关的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原四川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原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和四川文联主席郭永祥等,均在本周被以贪腐罪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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