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最高法院长周强讲话不符合“依法治国”

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在写给本台的专稿中,就中国最高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周强的一席讲话提出批评,认为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

在最近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强表示,在新疆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案件,必须“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大新疆法院的审判力度,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

鲍彤认为此话不正确。

他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依法审理。从重从快,或者从轻从慢,那可以叫做指挥自如,随心所欲,肯定能合乎山寨版的法律,可惜越看越不像国家的法律。

说到“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鲍彤说,毛选第一卷第一篇第一句就把中国劈为两半。人民内部的杀人犯,和敌我矛盾的杀人犯,从此有了区别。红二代的腐败,和非红二代的腐败,大概也因此有了区别。

鲍彤说,什么两类矛盾,什么领导意图,统统不应该是“底线”或“高压线”!在中国,不讲依法治国则已;既然举起了“依法治国”的旗帜,就不应该堕落到搞文字游戏糊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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