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位律师致信全国人大:废修《律师法》登记规定

据维权网12月7日报道,王龙德、习辉、薛占义等45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当天联署致信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各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废除《律师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要求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规定。公开信指出,中国《宪法》第五条三款明确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律师法》的登记要求也严重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有关“由公民自愿组成”等原则。公开信呼吁全国人大,针对《律师法》中的违宪条款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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