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疆减刑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2月2日报道,新疆监狱“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减刑宣判宣教大会”本周一在新疆第一监狱召开,自治区高级法院对买买提托乎提·买买提肉孜等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依法减刑。报道引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的话说,这11人有的是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的是“东伊运”、“东突解”等恐怖组织头目,有的是“7·5”事件的境内主要组织、策划者,曾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些服刑人员能认罪悔罪,确有悔改表现。报道说,11名减刑人员中,有7人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4人被减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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