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香港政府以“危害公安”为由使用紧急法规的行为违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也超乎合理需要,因此裁定《禁蒙面法》违宪。法院宣布,本周三将继续开庭,听取双方陈词。由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24名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起诉,是香港高等法院首宗审理的《禁蒙面法》案件。
当地媒体“香港01”引述梁国雄胜诉后表示,法庭裁定,紧急法没有超然地位,也不能凌驾《基本法》和《人权法》之上,如果不是林郑月娥当局强行订立禁蒙面法,香港当前的局势不会如此严重。而相关司法覆核揭露林郑月娥孤注一掷,不惜滥权订立恶法,令港人的反抗更加激烈。香港政府发言人则表示,由于案件尚在进行,现阶段不宜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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