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维权网11月28日报道,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新疆维权人士张海涛当天经二审宣判被驳回上诉,维持19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周一晚间发布消息表示:庭审下午4点半开庭,5点结束。新疆当局只是走了一个过程,当庭宣布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据报道,张海涛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市国保警察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张海涛在被关押近5个月后,其罪名又从“寻衅滋事”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今年1月1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张海涛有期徒刑15年、以“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项判决合并执行19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张海涛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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