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维权网12月2日报道,济南知名人权律师李金星因代理“郭飞雄案”,目前遭到济南司法局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李金星律师曾在今年9月披露,“郭飞雄案”一审法院广州天河法院年初曾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对该案代理律师李金星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停业一年。山东司法厅济南司法局则认为应吊销其执业资格,并已进入程序。报道说,李金星律师多年办理维权案例,成绩卓越,先后与王兴、张磊、王万琼、陈建刚等律师发起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援助福建念斌案、陈夏影案、海南陈满案、承德陈国清案、吉林金哲红案和贵州杨明案等诸多案件的洗冤工程。李金星律师还曾发起、组织聂树斌案研讨会、小河案一周年及两周年研讨会等,同时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勇为前驱,被同行所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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