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媒体中新网12月20日报道,当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杜善学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杜善学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杜善学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委秘书长、山西省副省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另外,杜善学及其家庭有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近9000万元。法院认为,杜善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赃,且相关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因此,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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