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厦门中级法院星期三,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综合国际媒体的报道,这位来自德国巴伐利亚州的36岁男子被控于2010年6月,在福建厦门街头使用锤子和刀具杀死了其前女友以及前女友的生活伴侣。被害女子当时持有委内瑞拉护照,生前曾在德国慕尼黑读书。另一名遇害男子也是德国人。据报道,该案从法院开庭审理到判决,前后历时3年。被告辩护律师表示,目前其委托人还没有决定是否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中国法律,这一判决最后仍需通过中国最高法院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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