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三号判决,警司朱经纬在2014年雨伞运动执勤期间,以警棍袭击路人郑仲恒,造成其身体受伤,需及时入狱3个月。
据法国广播公司报道,一群支持警方执法的民众,在法庭外高喊口号,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朱经纬,又称这是香港最大冤案,指警棍是用来执法,为何不干脆控告港府和警务处?朱经纬罪名成立后,辩方律师交出40多封求情信,其中包括当时的警务处长曾伟雄的求情信。
历时3个月的争取民主的雨伞运动,一共有1000人被抓捕,发起占中的三人戴耀庭,陈健民和朱耀明已经被控告有关罪名。另外引发雨伞运动的三名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军均被判有关罪名成立,并更改服刑两次。
(责编:饶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