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海外媒体2月23日报道,当天,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受贿贪污案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艾宝俊被控在2002年至2014年间,利用其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发展、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0万余元。在2001年至2009年间,艾宝俊利用担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1万余元。艾宝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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