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蒙冤入狱23年的中国公民陈满,无罪释放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海南省高级法院近日已经受理。陈满的赔偿申请列出侵害人身自由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23年的申冤费用等在内,共计索赔966万余元。此外,他还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法制晚报》星期二报道,中国两会期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表示对陈满的案子感到“非常痛心”,表示要吸取教训。最高法和最高检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也都提到了陈满案,称依法纠正了包括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最高检发言人指出,陈满案是非常典型的案件,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也是最高检首次对原判有罪的案件抗诉无罪。他说,司法活动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冤错案件虽然是极少数,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上百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法治信仰。
陈满的律师王万琼表示,两个月内赔偿将有明确结果,此案有望成为目前“国赔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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